邓微律师亲办案例
亲母女为房子打官司,借名买房需慎重
来源:邓微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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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执业的时候做了一个案子,从此都是以“不要盲目寄希望于人性,法律虽冷漠,但比人性更可靠”来劝诫遇事不决的当事人。

     【案情概述】A十几岁就开始从事房产销售,08左右的重庆房产市场异常火热,买房都是靠抢,A因此积累下了第一桶金,此后通过售房提成和贷款、借钱倒腾房产,三十岁之前终于买下了心仪的房产。为了同时获得销售提成,所以这套心仪房产以她母亲名义购入,也就是俗称的“借名买房”。未曾想就是这一举动让母女闹上公堂,家庭决裂。房产购入不久,母亲便拒绝将房产返还给女儿,并声称要将房子留给儿子(A的哥哥)作为婚房,多次交涉无果,A委托我作为她的代理律师,一纸诉状让母亲坐上被告席。

       本案光一审就开了5次庭,每次庭审几乎都是以母女二人的恶语相向作为结束语,中途法官也多次被逼得脱下法袍,宣布休庭,到庭下缓和母女二人情绪,再接着审理。在倒数第二次庭审中,其亲生父亲更是因为携带一把一米左右的“西瓜刀”至法院旁听,而被重庆沙坪坝法院的法警在安检处拦下。

从第一次庭审对原告A”不孝行为“的批评、不认可,到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庭审对重新审视双方当事人,并批评其母亲的所作所为,相信当年的见多识广的主审法官三观也被这件案子反复蹂躏过。

     【结果】最终判决房子归A所有。

     

     【案件评析】借名买房多是出于被迫,所以需要注意保留双方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各类出资证明、还款证明等材料,在购房处签字等证据。此外,借名买房风险巨大,本身就是为了规避某些政策或者为了获取本不该获得的利益而采取的行为,面临的风险除了”名义买房人“不愿归还以外,还需面临”善意第三人“受让房屋、查封房屋等法律风险,甚至还有因合同违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可能。因此,在采取此种方式购房时,希望读者慎之又慎。

      【个人看法】本案双方当事人是亲母女,庭下旁听的也是亲生父亲和亲哥哥,在利益面前,不要盲目寄希望于人性的善良,寄托于法律的公正、公平往往更加可靠。现在A已经结婚,虽然朋友圈里再没看到她提及过父母家人,但似乎嫁了良人,希望她能够在自己组建的小家庭里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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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微
  • 执业律所:
    重庆道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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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00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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